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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《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校园通行证年审的通知》

2024-01-12   保卫部   点击:

全院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按照《集美大学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开展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年审工作,对目前已登记在册,持有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(车辆符合强制性国标(GB17761-2018))、摩托车进行年审,对通过年审的车辆原有校园通行证予以更换。线上年审申请:2024年1月11日-2024年1月19日,线下核验办理:2024年3月1日-2024年3月8日。详见附件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:《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校园通行证年审的通知》

附件2:《集美大学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校园通行证年审换证审批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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