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新学期开学以来,我院摩托车、电动车保有数量快速增长,部分学生在校园内超速行驶,违规载人,乱停停放,甚至在宿舍内给电动车充电,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为加强车辆管理,美化校园环境,保障师生安全,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特通知如下:
一、全体师生员工严禁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、电动车。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(含超标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)。
二、全体师生员工严禁在校园内超速行驶、一车搭载多人,行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帽。
三、全体师生员工须按规定将车辆停放至划定区域,做到整齐统一。学院规划五个校园停车场,①号停车场为教学楼二号楼架空层停车场,②号停车场为景祺楼西侧停车场,③号停车场为食堂后门小铁门停车场,④号停车场为宿舍楼5号楼南侧广场停车场,⑤号停车场为生活中心北侧停车场。
四、禁止电动车(含各类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)进入校区各教学楼区、实验楼区、学生宿舍区、学生创新创业园区、景祺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食堂、生活中心、影剧院、游泳馆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,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。
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告知本单位师生自觉遵守交通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,确保校园平安。
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11月26日